【天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0-12-31 11:44:22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你委《关于商请拨付服务业相关资金的函》和《关于下达2020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20〕329号),现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1931.3万元,用于支持2020年度服务业相关项目,详见附表。

    请你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0〕100号)报送用款计划,并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