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政策解读 / 2021-03-05 17:55:01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关专项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5. 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相关事项

1.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列入联合惩戒、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8.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9.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基本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试行“无纸化”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1.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中央驻冀科研开发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试行申请书直报,并对省属重点骨干大学试行归口备案和立项前归口复核。


序号



省属重点骨干大学



序号



中央驻冀科研开发机构



1


河北工业大学


1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3研究所


2


燕山大学


1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4研究所


3


河北大学


1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5研究所


4


河北师范大学


17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5


河北农业大学


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8研究所


6


河北医科大学


19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7


河北科技大学


20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8


河北经贸大学


21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9


华北理工大学


22


中国地质调查局勘探技术研究所


10


石家庄铁道大学


23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11


河北工程大学


24


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12


河北中医学院


25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3


河北地质大学


26


秦皇岛视听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27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




28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试行“无纸化”申报的专项(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申报书纸件,项目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部分仅需扫描后在线上传,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申报书纸件。

(二)申报程序

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启用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2019年及以前的项目管理工作请通过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旧系统入口”链接进行操作。省科技厅根据工作安排将逐步对旧系统数据进行迁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申请人账号如已在旧计划系统中存在,无需在新系统中注册,旧账号仍可继续使用。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 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单位管理员”用户信息。“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后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进行重置或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

(2)单位管理员负责分配本单位项目申请人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在“申请人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账号,创建成功后,系统自动将登录账号及随机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请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单位”按钮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请书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申请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请人。

① 直报试点单位

试行“无纸化”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盖章页,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点击盖章页列中的“下载”,下载盖章页电子版文件,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将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省科技厅待审状态。

其它专项的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PDF版申请书,申请人登录系统后进入“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点击项目列表中的“PDF”链接下载带水印的申请书,并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管理员通过“申请书审核”页面“导出项目汇总表”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按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省科技厅。

② 非直报试点单位

试行“无纸化”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盖章页,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点击盖章页列中的“下载”,下载盖章页电子版文件,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将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其它专项的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自动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后进入“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页面,点击项目列表中的“PDF”链接下载带水印的申请书,并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单位管理员通过“申请书审核”页面“导出项目汇总表”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部门管理员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归口管理部门”页面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请书审核”栏目对项目进行审核。归口部门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申请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归口部门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请人。

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省科技厅后,点击“申请书审核”页面中“导出项目汇总表”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按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省科技厅。

对试点直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归口部门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直报项目浏览”栏目进行浏览,省科技厅将在评审过程中向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咨询意见。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系统账号及登录、注册注意事项

关于旧账号密码忘记——

因新旧平台密码均进行了加密存储且加密算法不同,不能自动实现密码同步修改。如密码忘记,须按以下方法分别修改新旧平台的登录密码。带来不便,请谅解。

1.在新的“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上,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或联系上级管理部门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对密码重置,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对密码进行设置。

2.在“旧系统”上,须联系上级管理部门通过“旧系统”对密码重置,再通过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旧系统入口”登录“旧系统”,对密码进行设置。

关于新账号注册——

1.新单位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管理员的有关信息,并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省科技厅将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不允许登录系统。

2.单位管理员首次登录系统时需完善单位信息,修改完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管理员以及与单位有关的其他信息,并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不及时完善单位信息,将影响本单位项目申报。

3.单位管理员添加申请人用户时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已注册用户不可重复添加,系统将自动进行重复信息比对。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单位信息。系统开通后,单位管理员请及时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否则将影响本单位项目填报。

2.关于个人账号。省科技厅已对单位管理员、项目申请人信息进行了真实性核验和唯一性审查,核验通过的信息已自动锁定,核验未通过的须修改完善并核验通过后才可进行操作;单位管理员和项目申请人用户信息存在重复注册的只可保留一个账号,请根据系统有关提示,联系技术人员对重复账号进行删除;申请人如需变更工作单位,请在个人信息修改页面,点击“变更工作单位”按钮,查询选择将要变更的工作单位,申请变更后须变更后的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3.关于项目负责人。申请人用户姓名默认为项目负责人。如负责人为外单位人员,可在项目负责人信息页勾选非本单位人员并修改负责人;如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请使用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如无账号请联系单位管理员进行添加相关负责人账号。

4.关于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信息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省科技厅将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申报。

5.关于合作单位。添加合作单位时请确保合作单位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系统将通过已授权的第三方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的申报。

6.关于申请书附件。申报项目有关附件材料通过系统在线上传,项目申请人需按照系统预设的附件类别对应上传,如无附件对应的类别,请选择“其他”,并将附件名称填写完整。附件上传后请逐项浏览检查类别、名称、附件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类别对应错乱、附件名称错误、附件不清晰、附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评审。

7.关于申请书盖章页。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盖章页独立一页,每个合作单位盖章页独立一页,项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同时联系多个单位盖章,节省盖章时间。

8.关于申请书提交后再修改。在网上申报期间,申报项目提交至单位审核后,如需修改项目内容,项目申请人在单位审核前可取消提交,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至单位审核。申报项目经单位审核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人如需修改项目内容,单位管理员在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审核前,可退回项目,退回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提交后,需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再次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9.关于申请书纸件。项目申请书自动生成版本号(在申请书PDF电子版和纸件每页的左上角),项目内容每次修改后再次生成的申请书版本号会自动更新。请项目申请人确保所报送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与系统中的PDF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保持一致,避免影响项目评审。


五、项目申报流程图

(一)直报单位申报流程

直报单位申报流程.png

(二)非直报单位申报流程

非直报单位申报流程.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