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政策解读 / 2021-03-08 17:24:37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第二十一条  支持企业获取银行、担保机构提供的各类科技信贷产品并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建议允许信用贷款附带集团内部公司担保、或VIE架构下香港开曼WOFE公司担保,同时,担保主体需满足年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条件”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本政策中信用贷款是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若附加其他公司担保后,与政策中信用贷款定义不相符”。

  二、针对“第二十三条  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商票进行融资增加企业收购资产组补贴,将企业获得债券利息补贴的收入限制由‘年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调高至‘年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下’,扩大支持企业覆盖面”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年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企业数量已占到中关村所有企业数量的95%以上,政策覆盖面已经较广,进一步调高企业年收入限制对于扩大支持企业覆盖面效果不明显”。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