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1-04-30 17:53:41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71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时对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初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主体条件

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原则上已认定为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初审推荐。请各申报企业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见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并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我局。电子邮件主题请按“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简称”格式发送。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择优向工信部推荐,我局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在线填报。对列入我局推荐名单的申报企业,将被分配网上登录账号,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保障后续纸质材料提交的时间,申报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打印提交。填报完成后,申报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于6月3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的核对盖章,并报送工信部。

二、第三批复核工作

(一)复核主体

在北京市注册,2017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复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各复核企业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见附件2)组织复核材料,在分配到网上登录账号后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复核企业分配登录账号、在线填报、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与申报企业一致。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动员本区的优秀高精尖产业设计企业参加申报。

(二)请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在线填报、报送纸质材料。

(三)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的材料需全部上传至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并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且线上线下一致。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请登录工信部网站查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祎丰 85235986 13811780653;

                            梁化君 55578312

电子邮箱:huangyifeng@jx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721室(邮编101160)


附件:1.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1)

附件:附件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