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市级守法诚信优秀等级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1-05-06 18:46:53

一、评定内容、标准及程序
(一)评定内容。企业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二)评定标准。自2020年以来,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企业准予参加评定:
1.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2.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3.无招收、使用童工行为;
4.无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行为;
5.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6.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
7.无瞒报企业工资总额和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
8.无违反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
9.无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理(处罚)情形;
10.无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群体性事件情形。
(三)评定程序。
一是县(市、区)初评。按照评定内容和标准,由各县(市、区)对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对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企业,填写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等级企业推荐表和认定报告,并将企业的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到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
二是全市遴选。按照评定内容和标准,由市人社局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参评企业进行审核,按照明确的推荐数量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市级优秀等级;经微信公众号投票并综合评定后按要求向省厅推荐参加省级守法诚信优秀等级评定。
 
二、有关要求
报送相关材料如下:1.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等级企业推荐表(附后)、认定报告;2.企业自愿参加评定承诺书;3企业简介(150字以内)、企业照片1张(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比例为16:9,分辨率为1280x720以上)。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5.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6.2020年度职工花名册、考勤表、社会保险申报及缴费凭证复印件;7.2020年1月、6月、12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8.3份劳动合同复印件;9.招用劳务派遣工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10.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一份材料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且不得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所有材料需制作目录,装订成册,评选后将销毁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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