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7年9月8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为贯彻好文件要求,支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运行,加快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有力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印发《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马科〔2018〕107号)。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三条。主要围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认定规程和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展开,规定了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进一步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任务,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引育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一)建设与认定
明确了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内涵和主要功能,并规定了申报认定程序。
(二)管理与绩效评价
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授予“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称号,市科技局每年对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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