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家解读】《马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 2026-06-08 16:06:46

一、拟稿依据

 《马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拟订。

 1、《关于马鞍山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结果的函》(国知管函〔2018〕5号)就我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出3点改进意见。

 2、《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40号)对示范城市下达了8项年度工作任务。

 3、《关于确定马鞍山等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78号)要求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87号)规定了复核主要内容,复核不合格的城市取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

 《方案》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示范市年度任务和我市创建示范市改进方案,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提出我市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拟稿情况

 市科技局学习借鉴合肥、芜湖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和上级有关要求草拟《方案》,在征求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园区意见后,并向省知识产权局做了专题汇报,最终定稿。

 《方案》的特点:紧扣示范市建设要求,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链条出发,设立不低于全国地级示范城市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配合,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提升。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运用能力、优化保护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五个方面提出我市2021年应达到的目标,梳理设定了14项指标。

 工作重点。五大项15条。

 一是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增效;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三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水平提升;

 五是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考核、加大资金投入、营造社会氛围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