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度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项目集聚区支持资金项目-入驻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

申报通知 / 2020-11-30 17:43:12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项目集聚区支持资金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与朝阳区政府于2019年6月2日共同启动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项目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工作,为支持集聚区构建特色生态系统,引导投资机构推动其投资的境外、京外优质科技创新企业来京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7号)有关要求,开展2020年度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项目集聚区支持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集聚区入驻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二)集聚区运营主体。

  二、项目申报

  (一)入驻企业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1)给予集聚区入驻企业房租费用补贴支持,对于单个企业中关村管委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3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支持投资机构推荐技术水平高且实际投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入驻集聚区,按照每家入驻企业10万元给予投资机构资金支持,单家投资机构每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条件

  (1)申请房租补贴的入驻企业需获得投资机构推荐,为投资机构投资的境外、京外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迁入,或新设的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所属领域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和相关分园产业定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高水平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投资强度应达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万元。

  (2)投资机构需在北京注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含)以上;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亿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投资机构应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相应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每家申报企业只能关联1家推荐投资机构。

  3.申报材料

  (1)入驻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入驻企业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专家团队及科技人员情况、投资强度等相关材料;境外、京外企业与入驻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材料;

  (3)投资机构推荐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公示信息复印件;

  (4)租房协议和相关发票。

  (二)入驻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给予集聚区入驻专业服务机构房租费用补贴支持,对于单个专业服务机构中关村管委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3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支持条件

  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有较好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及专业化集成服务能力,包括:法律会计、信用评价、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机构。

  3.申报材料

  (1)入驻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租房协议和相关发票;

  (4)专业服务机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及专业化集成服务能力说明材料。

  (三)集聚区运营主体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集聚区设立专业化运营主体,对运营主体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术论坛、开展展览展示、发布产业研究报告以及开展必要配套服务等活动,按其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条件

  运营主体需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孵化、中试检测、科技金融、市场对接等专业服务。

  3.申报材料

  (1)集聚区运营主体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运营主体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效果说明、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其中,集聚区入驻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朝阳国际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科创公司”),由朝科创公司受理和初审;集聚区运营主体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二)项目评审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中关村朝阳园管委会联合组织评审。

  (三)项目复核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对初审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形成支持方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分别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无需每页盖章,封皮应包含如下内容:企业名称+提交日期+申请补贴类别+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申请机构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若存在信息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

  五、申报和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1.朝科创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东湖国际中心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8612715337

  2.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联系人:杨刚;联系电话:88828862

  (三)投诉建议

  中关村管委会  联系人:吕君;电话:88828879

  附件:1.入驻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

  2.入驻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申请表

  3.集聚区运营主体支持资金申请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