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科学技术局(通知 )
(2020) 53 号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 2019 年第二批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 科技局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活动的开展.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根据《廊坊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决定对 2019 年度技术合同登记单位和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第二批奖励性补贴,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对我市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的单位, 同一年度技术合同吸纳或输出累计500 万元以上,按合同登记交易额的3‰给子年度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 单位可提取奖励资金的4%奖励单位技术合同登记具体工作人员。
(二)对于培育的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帮助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给予按交易额1‰年最高10 万元的奖励。
( 三)2019 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可申请补贴;2018年满足补贴条件未申清的可申请补贴;2018年已申请补贴的分期付款合同,补 充2019 年发票、进账单虳可继续申请补贴。
(四)登记的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双方都是廊坊市的单位,涉及该项技术合同的补贴只奖励给输出方,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
(五)技术交易补贴按认定的技术合同交易额及相关发票和进账单计算,每家单位获得补贴具体数额精确到千元((舍去千位后的数字)。
二、 申请奖励需提供的材料
(一)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核实表。
2、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时间截止到2019 年 12 月31 日)。
3、技术合同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均由出具登记证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点提供)。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贴申报表。
2、促成单位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
3、促成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合同复印件。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单位要保证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二)合同主体与发票、进账单、登记证明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发票与进账单缺一不可,无银行进账单的,需提供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开票日期与进账单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无合同签订日期的不支持补贴;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合同不支持补 贴。
( 三)申报表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发票及银行进账单等财务材料复印件得加盖申报单位公 章及财务章; 其余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请材料裁止时间为 2020年5月20日之前。
申报材料扫描件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纸质文本可延迟至专家评审会之前寄送。
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和申请技术合同补贴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合同登记处。
联系方式: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处(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电话 : 031&-2235603 邮箱: I f tt c@ I26. com
地 址: 廊坊市安次区富康道 145 号龙河高新区科技成果孵化园19号楼
附件 l : 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核实表
附件 2: 席坊市科技服务机构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贴申报表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