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2021-01-13 17:36:18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135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企业上云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厅信发〔2020〕1023号)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企业高效上云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旨在务实推进企业上云,培育发展云服务和上云标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典型案例征集主要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用户企业,征集利用云上的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实现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业务拓展、流程再造、管理优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场景下深度高效应用的典型案例。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典型案例中的云服务应符合《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135号)中所列的基础设施类、平台系统类、业务应用类服务范畴。为体现上云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典型案例征集优先鼓励和支持业务应用服务。

    2.典型案例须充分体现云计算按需供给、资源分享、降低成本、助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特征和作用,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代表性,在促进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成效明显,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要确保真实性,模式清晰、数据准确、效果可量化、可评价,不得存在虚假情况。

    4.如有相关评测报告及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限于工业企业)。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趋势。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面向本区内用户企业开展案例征集,并负责做好推荐案例的初审和宣传推广工作。

    2.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胶装,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注册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3.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请务必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和《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区级主管部门公章)等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word或wps格式)。

    我局将择优遴选各区申报的典型案例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按程序对所征集案例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上云典型案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