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揭榜挂帅的通告

申报通知 / 2025-04-02 09:08:02

为加快补齐我省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短板,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有效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精神,经商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5年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揭榜挂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研发时间及内容

研发时间:从2025年5月起至2027年12月止,难度大的创新研发项目可适当延期1年。

研发内容:重点开展高端智能农机、粮油蔬菜生产薄弱环节装备和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先进适用机械研发,以及创新机具熟化基地建设等(项目任务见附件1)。

二、奖补资金及用途

农机装备创新研发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资金安排见附件1。奖补资金可用于设备、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知识产权事务、机具熟化推广等直接费用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中,购置研发所需仪器设备的费用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10%;间接费用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20%;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不得超过直接费用预算的10%。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至研发单位,项目确定后即拨付70%,剩下部分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项目牵头单位为农机生产制造企业的,配套资金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30%,并落实相关保障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1.申报单位。鼓励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湖南省内农机生产企业申报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较好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农机生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同时提供上年度贴花审计报告。

2.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填好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项目推荐表、资质佐证材料等,相关表格见附件2。湖南省内农机生产企业直接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农机研发中心等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后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3.受理时间。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分别邮寄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电子文稿同步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4.组织评审。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湖南农机化发展需要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支持。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支持项目稳步推进。创新研发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真务实、深入研究,合力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早见成效。要加大相关工作宣传报道,积极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市县和单位安排必要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资金监管。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适时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机具研发及推广应用情况。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不定期调度项目进展,适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突出问题,将暂停或终止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未完成项目考核指标的,将部分或全部收回奖补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加快成果转化。研发成果应优先在湖南省转化。各项目均需承担机具产业化任务,创新机具应有一定市场销售数量。各单位申报前应衔接好意向合作单位,以便高质量完成机具研发制造与推广应用任务。创新机具应进行工业设计、建设中试基地、推进批量生产;安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或辅助驾驶系统,作业数据能直接传输到湖南省农机化服务平台。

联系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阮坚,17807310429;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王厉文,18073119221;邮箱:hnnjcyb@126.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6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任务清单

      2.湖南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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