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一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1〕3号)文件要求,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自主申报,由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审核批复,我市21家重点“小巨人”企业、3家为“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示范平台和16家统筹支持的示范平台纳入国家第一批支持名单。财政部下达奖补资金5786万元,其中:重点“小巨人”企业4200万元;3家为“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67万元;统筹支持示范平台1119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资金不能简单分配的管理规定,为最大限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引导方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了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印发。
请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天津市2021年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2.天津市2021年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3.天津市2021年统筹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裴占军;
联系电话:8360278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