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17号)《邢台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邢人社发〔2021〕 8号)等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对邢台市产业人才创业孵化基地递交的基地变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与实地考察,拟同意邢台市产业人才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变更为邢台广龙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19-3690863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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