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心城区610402205420012等单元部分地块实施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细则(试行)》(2025年)《陕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4年)等相关规定,《咸阳市中心城区610402205420012等单元部分地块实施详细规划》(包含7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已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批后公布。
一、规划批复情况
批复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咸政函〔2026〕19号
批复时间:2026年3月11日
二、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要求:明确管控指标和设计准则,有效指导约束各地块开发建设。
2、规划内容:包含7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地块主要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咸阳市中心城区7个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项目净用地面积(亩) |
项目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1 |
中心城区BF-05-03-01-01、BF-05-03-02-01、BF-05-03-05-01地块 |
北区雨污水泵站 |
秦颂路以南、平福大道以东 |
20366.10平方米(合30.549亩) |
排水用地 |
≤0.1 |
≤20% |
≥30% |
|
2 |
南岸生活服务区NF-05-10-06-01地块 |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项目 |
世纪大道以南、韩非路以西、金泰丝路花城小区以东,陕西中医药大学家属区以北 |
18268.72平方米(合27.403亩) |
高等教育用地 |
1.2≤容积率≤3.1 |
≤35% |
≥35% |
|
3 |
南岸生活服务区NF-05-05-01、02、03地块 |
咸阳市水文站建设项目 |
南河堤路以南,陇海铁路以西,沣水西路以北 |
2143.99平方米(合3.216亩) |
水工设施用地 |
≤1.0 |
≤30% |
-- |
|
4 |
中心城区XF-03-06-01、02、03地块 |
石斗变电站、吴家堡派出所项目 |
彩虹一路以西、珠泉路以北 |
45155.20平方米(合67.733亩) |
供电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
≤0.5; 1.0≤容积率≤2.5 |
≤25%;25%≤建筑密度≤40% |
≥35% |
|
5 |
咸阳市中心城区JK-06-01-10地块 |
财院应急管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北临文林路、东至联盟四路,西临壹品兰轩小区、南邻荣盛锦绣观邸小区 |
11108.30平方米(合16.662亩) |
高等教育用地 |
≤1.5 |
≤40% |
≥35% |
|
6 |
中心城区BF-04-21-03地块 |
经开区消防站 |
秦风路以北,崇德路以东 |
10625平方米(合15.937亩) |
消防用地 |
≤1.0 |
≤25% |
≥20% |
|
7 |
中心城区BF-01-06-02、03 BF-01-11-05、06地块 |
202研究所 |
东临咸北大道,西接规划环湖路、南依秦安路、北靠秦兴路 |
330514平方米(合495.771亩) |
科研用地 |
1.0≤容积率<2.0 |
≤40% |
≥35% |
三、规划实施要求
1、严格执行规划布局与技术指标,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2、统筹优化资源利用、空间布局与绿地系统。
3、系统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推进开发建设。
4、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