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中心城区610402205420012等单元部分地块实施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公告公示 / 2026-04-10 17:16:57

咸阳市中心城610402205420012等单元部分地块实施详细规划》

批后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细则(试行)》(2025年)《陕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4年)等相关规定,《咸阳市中心城区610402205420012等单元部分地块实施详细规划》(包含7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已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批后公

一、规划批复情况

批复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咸政函〔202619

批复时间2026311

二、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要求明确管控指标和设计准则,有效指导约束各地块开发建设

2、规划内容:包含7个地块的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地块主要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咸阳市中心城区7个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地块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项目净用地面积(亩)

项目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绿地率

1

中心城区BF-05-03-01-01、BF-05-03-02-01、BF-05-03-05-01地块

北区雨污水泵站

秦颂路以南、平福大道以东

20366.10平方米(合30.549亩)

排水用地

≤0.1

≤20%

≥30%

2

南岸生活服务区NF-05-10-06-01地块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项目

世纪大道以南、韩非路以西、金泰丝路花城小区以东,陕西中医药大学家属区以北

18268.72平方米(合27.403亩)

高等教育用地

1.2≤容积率≤3.1

≤35%

≥35%

3

南岸生活服务区NF-05-05-01、02、03地块

咸阳市水文站建设项目

南河堤路以南,陇海铁路以西,沣水西路以北

2143.99平方米(合3.216亩)

水工设施用地

≤1.0

≤30%

--

4

中心城区XF-03-06-01、02、03地块

石斗变电站、吴家堡派出所项目

彩虹一路以西、珠泉路以北

45155.20平方米(合67.733亩)

供电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0.5;

1.0≤容积率≤2.5

≤25%;25%≤建筑密度≤40%

≥35%

5

咸阳市中心城区JK-06-01-10地块

财院应急管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北临文林路、东至联盟四路,西临壹品兰轩小区、南邻荣盛锦绣观邸小区

11108.30平方米(合16.662亩)

高等教育用地

≤1.5

≤40%

≥35%

6

中心城区BF-04-21-03地块

经开区消防站

秦风路以北,崇德路以东

10625平方米(合15.937亩)

消防用地

≤1.0

≤25%

≥20%

7

中心城区BF-01-06-02、03

BF-01-11-05、06地块

202研究所

东临咸北大道,西接规划环湖路、南依秦安路、北靠秦兴路

330514平方米(合495.771亩)

科研用地

1.0≤容积率<2.0

≤40%

≥35%

三、规划实施要求

1、严格执行规划布局与技术指标,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2、统筹优化资源利用、空间布局与绿地系统。

3、系统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推进开发建设。

4、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