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拟拨付2021年第1季度市本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公示

公告公示 / 2021-06-24 18:25:3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审核,唐山市就业劳务派遣中心申报2021年第1季度市本级安置在市民政局、残联等单位102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85341.53元,申报岗位补贴3876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622日至2021624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02275。

联系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附: 2021年第1季度市本级公益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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