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政策文件 / 2026-10-29 09:32:39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专家库运行管理,防范评审廉政与技术风险,提升生态环境技术评审质效,我厅修订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经2026年第14次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印发的《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皖环办秘〔2021〕95号)同时废止。

附:《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0月27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