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南区:通过2019已获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追加“5万”奖励

政策解读 / 2020-06-17 19:15:50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市南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南发改规[2018]1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南区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及所申报的专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专利权人,其中职务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是是注册地址在“青岛市市南区……”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
  (二)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发明专利证书中地址栏为“青岛市市南区……”的国内发明专利。
  (三)授权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依照PCT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的国外专利。
  (四)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满3年即2016年申请的(如果授权日期在2019年,则按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不重复奖励)、满6年即2013年申请的、满10年即2009年申请的,专利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国内发明专利。
  (五)申报企业贯标奖励的,应为2019年度获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并已获得青岛市级贯标奖励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
  1、专利授权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①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关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复印件;②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名下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有多个专利权人的,按第一专利权人奖励,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4);
  5、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依照PCT进入国家阶段并在申请所在国授权的:
  1、专利授权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PCT国外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件);
  3、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关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名下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有多个专利权人的,按第一专利权人奖励,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4);
  5、诚信承诺书(附件5)。
    (三)有效发明专利维持的: 
  1、有效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只提交2019年年费收据复印件即可);
  4、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①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关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复印件;②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名下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有多个专利权人的,按第一专利权人奖励,其他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4);
  6、诚信承诺书(附件5)。
  (四)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
  1、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2、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5)。

  三、申报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青岛市南京路29号市场监管局204室
  3、联系人及电话:刘泽睿, 85750611
  4、电子邮箱:245939485@qq.com
  (二)材料要求
  1、请按申报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2、所有复印件均填写“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都需盖章或签字,申报人为单位的盖章,申报人为个人的签字并捺印确认,均签署日期。
  3、申报人的银行卡户名与本人姓名完全一致。个人请将身份证正反面与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卡号清晰可见。
  3、申报专利超过2件以上的单位和个人,请提交明细表电子版(附件6,按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不予奖励的其它情形
  1、有不良社会信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重大恶性群体性社会事件以及其他影响重大的恶性事件等负面问题的企业,项目不予扶持。
  2、对同一专利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所申报的专利存在争议、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所填账号信息错误的,资金不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