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字解读:《2025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5-10-23 14:05:54

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期间,区人民政府共收到区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230件,区政协建议案1件、提案197件。省市人大、政协还将有一批议提案交由我区办理。为做好2025年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议提案办理相关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办复率100%、见面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会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订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职能,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承办(主办、会办、分办)单位。主办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会办单位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会办情况;主办单位负责汇总办理情况,按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承办单位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专人负责议提案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反馈、台账管理等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关于区长领办件的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别领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对口领办区政协重点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要逐件制订详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专案办理、专班推进,并将办理情况向领办区领导专题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做好今年的议提案办理工作,对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意义重大。各承办单位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每位负责人至少领办1件议提案。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二)提升办理质量,加强沟通协商。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先协商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的要求,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见面沟通工作,确保见面率100%。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对有条件办理的,认真抓好落实;对办理有难度的,要争取列入相关工作计划,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解释说明,取得理解和支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各主办单位要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的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不宜公开的需说明理由。

(三)规范答复格式,加强规范办理。

承办单位的答复内容、格式、类别标注等要严格、规范、统一(见附件3、附件5),并分别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各主办单位同时附上《办理情况见面征询意见表》(见附件4、附件6)。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进行审阅,对办理态度不认真、答复函简单敷衍的予以退回,责令重新答复。

(四)明确完成时限,加强检查考评。

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于10月底前完成办理任务,并进行总结,11月中下旬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于6月1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会办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会办单位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区人民政府领导领办的区人大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于6月底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