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硅碳负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硅碳负极材料是什么?
答:硅碳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中一种重要的负极材料,目前主流负极材料多为石墨,其理论比容量仅为372 mAh/g,已接近物理极限,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存在瓶颈,硅材料理论比容量约为4200 mAh/g,但存在放电过程体积过度膨胀问题。硅碳负极材料是将硅与碳基材料(如石墨、多孔碳)通过机械球磨或化学气相沉积等工艺复合而成,能将硅的高容量特性与碳材料的导电性和结构稳定性相结合,既能解决传统石墨负极材料能量密度不足的问题,又能缓解硅材料体积膨胀的问题,被视为破解当前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瓶颈而设计的下一代关键负极材料。
二、制定《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依托雄厚的化工产业基础和丰富的磷矿资源,全力推动绿色化工—新能源材料—动力总成、高端装备制造“三级迭代”,宁德时代邦普、广东天赐、山东海科等一批新能源新材料龙头企业先后重仓宜昌,布局了一批磷酸铁、磷酸铁锂等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以及隔膜、电解液、负极材料等项目。近三年,全市5亿元以上建成和在建新能源新材料项目81个,总投资超3400亿元,在建磷酸铁锂电池产能达到70GWh,已基本构建起从原材料到循环利用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闭环,目前硅碳负极产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出台《意见》旨在通过强化政策支撑,加快推动硅碳负极产业发展,构建“多孔碳/硅烷气+硅碳负极+新能源电池”完整负极产业链条,助推我市形成涵盖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的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闭环,补齐产业短板,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高地。
三、《意见》的主要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针对硅碳负极领域材料制造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涵盖了硅碳负极企业“落地-成长-壮大”全生命成长周期。如在项目招引和建设期,在意见实施期内落地投产的,按照生产设备购置建设完成后实际费用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在项目成长初期,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硅碳负极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的,给予20万元奖励。针对开展中试研发,鼓励硅碳负极中试项目入驻化工中试基地,对入驻企业按照核定设备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企业发展壮大阶段,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硅碳负极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上规模、重创新、提质量。同时,在市场拓展、人才培育、对上争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政策的执行时间?
答:《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暂定政策有效期三年。
五、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后期,市发改委将制定资金申报流程,明确申报的时间、主体、具体操作流程,首次申报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0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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