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5-12-31 10:15:47

一、起草背景

《延安市国家“三区”人才管理办法(修订暂行)》(延市科发〔2022〕17号)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做好我市“三区”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基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陕西省边远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 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陕科农发〔2014〕139 号)。

三、主要内容

《延安市“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六大部分20条,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三区”科技人才的概念、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受援县区、原则及服务的产业方向等内容。第二部分选派条件及程序,明确“三区”人才的派出单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服务内容、选派程序和服务时限等内容。第三部分组织管理,明确市科技局、受援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派出单位三方的职责等内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三区”科技人才享受的政策、经费来源、拨付方式及使用管理等内容。第五部分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方式、等级比例及绩效奖励的发放标准及考核结果运用方式等内容。第六部分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