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为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办法》制定情况,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被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延安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改革部署,致力于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激发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创新潜能。
《办法》的制定经历了起草、公开征求财税部门意见等环节,并根据意见建议优化完善了相关内容。
二、制定依据
中共延安市委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23〕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9条,包括总则、补助对象条件及标准、奖补程序、奖补经费使用及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界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概念以及研发活动的具体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补助对象、条件和标准,共3条,明确了“奖补对象需为延安市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申请企业需满足信用、安全、环保等基本条件且研发投入实现正增长;按研发投入增量5%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奖补程序,共6条,明确了“市科技局年度申报通知发布流程;企业属地化申报材料要求;推荐单位审核汇总程序;专家评审与实地核查机制;公示制度及资金拨付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奖补经费使用及管理,共5条,明确了“科技与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企业需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配合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管理要求。
第五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办法解释、政策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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