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共延安市委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问答

政策解读 / 2025-12-31 10:18:25

今年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延安市委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延安市科技局对《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举措,以及科技研发方面如何支撑产业发展等进行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

2023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陕西要实现追赶超越,必须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赋予陕西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的时代使命。2023年7月24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明确把科技创新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潜能、最强动力和最紧迫任务。2023年7月26日〔2023〕第24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确定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于2023年7月27日启动《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总的考虑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对陕西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贯通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以及蒿书记对延安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立足延安科技发展的现状、问题以及需求,把“科技创新赋能延安高质量发展”作为文件的基本主线,从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机制改革、创新环境优化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明确了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工作重点以及赋能领域等内容。《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对全市未来三年科技创新工作作出了系统科学的谋划,对以科技创新引领延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和实践意义。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起草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陕西科技工作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竞争前沿,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科技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体现在文件中,明确了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工作重点以及赋能领域等内容。

二是把落实《省委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作为起草的主要依据。省委《决定》围绕“双中心”建设、秦创原建设、深化“三项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任务和措施。《实施意见》充分参考省委《决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激励措施,同时结合延安科技工作实际,从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机制改革、优化创新环境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既不折不扣贯彻省委安排部署,又务实笃行突出延安特色工作。

三是把“落实市委对延安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要求”作为起草的基本准则。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蒿慧杰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对延安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培育创新主体、建好创新载体、打造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机制、引育创新人才、转化创新成果”6个方面重点工作,并就创新方向、创新路径、创新文化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延安实际和蒿书记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谋篇布局,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

四是把“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起草的基本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体系完整性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地方发展动力和潜力的重要指标,成为一个地方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我们在起草《实施意见》时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针对延安创新资源不足,基础研究比较薄弱的实际,把应用型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全篇围绕科技创新如何赋能延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作为基本主线提出具体措施,使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三、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有哪些主要举措?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推动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针对蒿书记讲话要求和《实施意见》7个部分22项具体任务,逐条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表,将工作责任夯实到县区、市级部门以及本单位内部各科室,明确年度任务以及完成时限,确保市委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县区尽快成立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全市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好市县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凝聚部门合力,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三是完善配套办法,确保政策落实。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各类奖补政策,分别制定细化操作办法和兑现流程,做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衔接工作,按照财政事权划分,明确市县两级资金兑现责任,确保各项激励政策有效落实。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基层体系。指导各县(市、区)、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加紧制定推动县域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政策体系,做到各县区全覆盖。加强科技机构和队伍建设,每年召开全市科技干部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业务素质,补齐基层科技创新短板弱项。五是强化考核督查,力促任务落实。将科技创新核心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坚持重点指标季度讲评和年终综合评价。同时将《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督查范围,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细落深。

四、如何具体推进聚焦产业瓶颈问题、解决产业技术需求?

主要通过组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解决产业技术需求,市科技局承担“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完善‘揭榜挂帅’等制度,探索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切实激发主体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攻关的质量和效率”任务,每年的二三月份开始征集挖掘企业与产业技术需求,需求征集完毕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凝练出共性问题、个性“卡脖子”问题等,筛选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且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创新性和技术难度的需求,围绕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起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设定“11条重点产业链计划、‘揭榜制’科技计划、园区与区域特色产业链计划、一般计划”四大类科技计划。60天时长的项目申报期,能够帮助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准备前期可行性研究内容。待所有申报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市科技局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各领域专家,召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会。在评审答辩中,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季节性实施较强的农业领域类项目,采取“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确保立项当年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组成现场考察小组进行现场考察,符合立项条件的,组织立项审批。对所有成功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持续做好已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的技术咨询。定期以材料自查与现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中期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工作协同配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建立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台账,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对超过实施阶段任务的项目给予预警通告,推动重点计划项目按时高质量实施完成。所有的项目都将聚焦延安产业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技术攻关,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