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上海品牌”认证的制度基础,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0年11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上海品牌”认证是定位于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品牌的自愿性认证,采用国际化、市场化的合格评定方式,在政府引导规制下,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以“文件+标准+规则+目录”的制度体系为依据,对各行业具有优势与引领性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进行的评价认定。《指导意见》从操作执行层面对实践做法进行统一规范,并有效衔接政府的相关制度政策,确保认证活动符合规范要求。“上海品牌”认证自2017年试点推进以来,历经八年的实践探索,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服务市委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支撑力不断增强。截至2025年6月,共211家企业265项产品和服务先后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制定发布先进产品和服务标准235项。“上海品牌”认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碰到了认证依据需进一步优化、“上品”标志使用规范需进一步明确等情况。当前,《指导意见》面临有效期界满,有必要在现有制度体系基础上,以问题、需求和效果为导向,加强制度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掣肘“上海品牌”认证发展的有效解决。
二、主要修订内容
《指导意见》共十八条,主要在优化“上海品牌”认证的依据方面做出了修改。在充分考虑“上海品牌”认证实施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优化“上海品牌”认证实施规则等技术文件制定模式。在现有的由企业主导制定并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的标准制定模式之外,可以由“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牵头制定通用的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认证实施规则等技术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认证负担,提升“上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的“品牌相”和“含金量”,增加社会对“上海品牌”认证的信任度和感受度。《指导意见》第七条明确,产品或服务技术文件以团体标准或技术规范形式发布。此外,《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九条对相关内容做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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