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持续提升随州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6-01-09 15:06:23

2025年12月31日,《关于持续提升随州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当日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措施》制定的背景

为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100万人口”工作目标,持续提升随州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我们围绕群众在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的所需所盼,结合随州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本《措施》包含强化安居保障、鼓励创业就业、优化养老服务等3方面内容,共计7条具体措施。

(一)强化安居保障

一是购房激励政策。经综合研判,为切实减轻群众购房压力,继续对二孩家庭、人才、新市民、城镇征收拆迁户、城镇D级危房户、水库移民、地质灾害避险移民等七类群体给予购房激励,每类群体给予15平方米激励面积。调整多孩家庭激励政策,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再给予15平方米购房激励。同时,为减轻首付压力,延续激励凭证折算价值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二是住房租赁补贴。继续为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进城无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毕业8年内中专以上毕业生和外地来随人员在城区就业创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来随人员需连续缴存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最高280元/月、家庭最高420元/月住房租赁补贴。

三是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在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多孩家庭、持“炎帝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的技术骨干、购买高品质住宅和现房销售项目的最高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购买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挂钩。支持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以及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等,进一步拓宽了提取应用场景。

四是信贷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区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二)鼓励创业就业

一是优化创业服务。继续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将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两类群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二是优化就业服务。持续鼓励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留随来随工作,人社部门依托“随时就业”平台、社区“一站式”就业服务驿站等为求职者提供就业综合服务;继续为外地来随求职大学生提供住宿和交通服务,同时,将应届毕业生也纳入保障范围。继续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

(三)优化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助。加快完整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对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统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助浴、助餐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细化配套实施要求。为方便群众和企业更便捷、更充分地享受综合性民生服务政策,将依托政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版块,持续推动相关民生服务流程再造。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将对照《若干措施》内容,加快完善实施细则及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负责部门及咨询方式,

(二)深入开展宣传解读。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补充”的多维宣传模式,全面做好政策社会面宣介。针对政策涉及的重点群体和服务对象,组织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力量,开展精准推送和“一对一”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强化协同推动落实。加强市级统筹与区级联动,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切实推动民生政策直通基层、快速兑现。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服务承诺全面履行,真正让群众受益、让企业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