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6-01-15 10:58:35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亳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亳科〔2019〕26号),经组织申报、部门推荐、材料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下达给你们。本批共安排项目29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到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备案工作,及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