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下达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6-01-15 11:01: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申报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评审、研究,同意将依托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组建的4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列入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计划(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应认真填写《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并于11月30日前将《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一式四份报市科技局。

二、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按照《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建设目标,根据中心的建设方向,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开展相关疾病的临床研究,加强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提高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

    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应积极支持组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措施,切实带动本领域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期限一般为2年,本次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确有合理原因需延期的,原则上可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1年,并经依托单位签署同意后,报市科技局批准。

五、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各中心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写《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3),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联 系 人:  李  鹏     联系电话:  5606910

联系地址: 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08室


附件:1.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计划表

2.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3.亳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