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为推动2026年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
二、制定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58号)等要求,制定本年度联合监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监管方向。
三、适用范围
2026年,广元市各市级部门将按照《监管计划》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任务。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任务清晰。共确定25个市级部门48项年度联合监管计划,涵盖成品油、校外培训、民用枪支、养老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学校食品、安全生产等多个重点行业与民生领域,构建职责明确、协同有力的联合监管工作格局。
(二)应联尽联。严格按照规范涉企检查工作要求,对检查对象、监管内容相近的14项计划进行深度整合,较上一年度监管计划精简9项。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精准监管。全面深化信用分级分类在联合监管中的差异化应用,所有监管计划全面依据信用风险等级、行业领域及监管对象类型确定抽查比例(数量)与频次。部分计划对风险低、信用记录良好的监管对象不实施抽查;同时部分计划对风险高、信用记录较差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部分领域抽查比例达100%,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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