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申请认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企业组织结构健全,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和持续的服务型制造投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3.具备服务型制造基本特征,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同业有较大示范带动作用。
4.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市场前景较好。
二、问:我市关于获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有什么样的奖补政策?
答:依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精神,我市对新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企业,按照七当年服务收入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20万元。
三、问:负责审核推荐工作的是我市哪个职能部门,多久进行一次?
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服务型制造示范的审核推荐工作。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每年认定一次,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统筹确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一般在4月份开始,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一般在5月份开始。
四、问: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应分别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报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近两年内新实施的服务化转型项目,项目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项目实施单位在本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辐射能力。
3.示范平台应为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成立和运营时间两年以上,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
五、问:申报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答:1、申报企业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相关申报主体根据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领域(附件1),按“蚌埠市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2)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
2、县、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被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蚌埠市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一式1份,含电子版)。
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择优确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名单,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授予“蚌埠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称号。
六、问:申报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蚌埠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2、企业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分工考核章程。
3、近两年企业审计报告。
4、产品研发专利、服务设计项目计划书等。
5、企业经典服务案例。
七、问: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包含哪些申报领域?
答: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包括:
1、供应链管理。
2、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3、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4、信息增值服务。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分为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两类。
1、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主要满足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运维、系统解决方案等服务需求。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具有线下服务的良好业绩。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业技术服务能力和工业数据沉淀能力。
2、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支撑本区域或者园区制造业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务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服务、人才服务、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发挥横向整合和集约资源优势,为服务对象在项目建设、企业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解读人: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负责人,咨询渠道:0552-31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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