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17:00至2026年1月29日17:00,竞价工作咨询邮箱共收到有效问题(不含前六批已答复问题)5个。经研究答复如下:
问题1:因须合并两个备案证,后续重新备案了一个,合同里面的备案代码也是现在上传的这个,可以用这个参与竞价么?(后面重新备案的里面还有没做的,盖不上行政审批局的章)
答复:不可以。
问题2:因政策原因之前备案证备的是直流侧容量后续变动为交流侧容量,重新备案了。新的备案证里面目前还有没做的,涉及到剩余容量问题,将直接作废不能再用新的备案证。可以用原来第一版的备案证参与竞价嘛?
答复:可以用原来第一版备案证,但需上传佐证材料。且竞价申报容量需转换为交流侧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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