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解读说明

政策解读 / 2026-02-27 15:27:20

202621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42)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6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5年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17号),对各地方化工园区认定实施细则开展复核。根据复核意见要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修订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修订版《实施细则》共五章二十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制定本细则的目的依据、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等,明确化工园区、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定义。第二章“认定标准”共13条,明确化工园区认定标准,细化园区的选址、布局、管理部门、功能分区、规划编制、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风险预警、危险货物运输、供电供暖等方面的要求。第三章“园区认定”共3条,明确本市化工园区的认定主体、认定流程和认定材料。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组成认定工作组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第四章“园区管理”共6条,明确认定化工园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要求,明确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的限制和整改要求;明确本市化工项目入园要求,认定化工园区应当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第五章“附则”共2条,说明本实施细则相关部门解释职责有效期,明确原《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42)终止执行

三、下一步贯彻落实

我们将依照修订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市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促进新材料和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规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组成本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发挥市区协同机制作用,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二是做好跟踪监督,会同相关区及时回应园区、企业关于化工园区建设管理的诉求建议,定期组织开展认定化工园区自评和复核。三是完善化工项目入园工作指引,分类引导化工项目进入认定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