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 / 2026-03-24 18:01:5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2023年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部署安排,结合淮南市实际,将2023年作为市乡村振兴局的学习贯彻年、质量提升年、作风建设年,围绕“学精神、见行动、转作风”,全面推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转变、新提升、新成效。

一、强力推进 “学习贯彻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强化学深悟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奋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

2.强化贯彻落实。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与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职责,实化工作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完善“专项通报、定期调度、季度督导、综合评价”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力推进“质量提升年”,聚焦六大行动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一)聚焦“守底线”行动,提升防返贫工作水平

3.抓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深入推进网格化监测,健全部门筛查预警机制,优化监测方式,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和部门数据比对。合理确定2023年监测范围,加强宣传培训指导,采取集中排查与常态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予以标注,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压实帮扶责任,全面实施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4.抓“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基本医疗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动态清零。

5.抓疫情等风险影响有效应对。认真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效防止因疫因病返贫致贫,最大程度保护脱贫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对因自然灾害、因病因残、意外事故、带动断链等引发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及时识别纳入,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解决困难、消除风险。

6.继续扩大“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积极配合财政、国元保险等部门,加大“防贫保”保障力度,力争全市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防贫保”全覆盖,实现保险政策工具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机结合,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

(二)聚焦“促增收”行动,全面提升产业就业发展水平

7.突出抓好乡村产业发展。聚力延链、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大涉农“双招双引”力度,注重以乡镇为单元谋划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调配要素资源,鼓励联村联镇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围绕“种养加、光电游”多元化产业,因地制宜做好优新“土特产”文章。鼓励支持“稻虾共生”等特色生态种养、“农光互补”等光伏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切实增强八公山豆腐、淮南牛肉汤、皖西白鹅等乡村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

8.加快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庭院经济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用好用活奖补政策。突出市场化、特色化、生态化、规范化,从特色种养、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入手,大力推广微果园、微花园、微菜园、微养殖园、微超市、微工坊、微农庄、微电站等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着力打造农民群众稳定增收新引擎。

9.保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到2023年底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5.7万人以上。配合人社部门,聚焦多渠道稳岗就业,加强稳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和政策宣传,及时足额兑现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双向”奖补、“一扶四帮”、政府采购就业帮扶车间产品等扶持措施。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落实各类就业帮扶措施。积极做好“创业淮南”各项工作。

10.积极推进消费帮扶各项工作。抓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坚持市场化原则,继续做好存量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市场化运营等工作,利用合肥地铁“消费帮扶专列”平台,加大我市农副产品的宣传力度。

11.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坚持获得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责任相结合,使用衔接资金等相关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明确带动发展生产、务工就业、资产收益、救助帮扶等利益联结方式,合理确定带动数量等绩效目标,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长效机制。

12.抓脱贫地区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持续加大脱贫地区支持力度,推深做实“投入促、产业强、就业稳、主体带、光伏助、消费帮、救助兜、政策添、改革推、防控保”十项增收举措,多方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促进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162个出列村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三)聚焦“促合力”行动,全面提升“五大帮扶”水平

13.推动领导联系帮扶。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市级领导联系走访和工作指导进展,采取适时提醒和台账管理,协调市直有关定点帮扶单位持续抓好市级领导调研议定事项落实,持续做好市级领导联系帮扶各项服务工作。

14.常态化抓好定点帮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帮扶单位责任,督促指导定点帮扶单位以帮扶计划为“纲”,实行对帮扶谋划、调度推动、年终盘点的全过程性监管。搭建互学互鉴平台,加强对定点帮扶典型选树和宣传,确保全市定点帮扶力度不断增强。

15.压实驻村选派责任。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选派干部培训全覆盖,提升选派干部能力水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好帮扶干部跟踪管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化督导。深度挖掘驻村帮扶典型事迹,加强对驻村帮扶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

16.打造县域结对帮扶亮点特色。督促寿县、凤台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指导结对双方围绕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打造县域结对帮扶特色品牌。做好市领导调研走访的对接协调。

17.推动社会帮扶上台阶。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协同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开展“万企兴万村”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形成社会帮扶工作合力。

(四)聚焦“强保障”行动,全面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18.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突出大别山革命老区寿县振兴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强老区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予以集中支持,着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落实好省委关于加快皖北“四化同步”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皖北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围绕淮河行蓄洪区加快发展,推动发展特色种养等适应性产业,持续补齐基础短板。

19.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投向统筹兼顾脱贫县、非贫困县以及脱贫村、非贫困村。优化资金分配,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任务调整分配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衔接资金。优化资金使用,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底、6月底、9月底分别不低于30%、50%、75%。

20.强化项目谋划建设和运营管护。督促县区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谋划设计,严格项目入库论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持续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60%,且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得低于2022年。谋划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21.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衔接资金项目等形成的资产,做到程序规范、管理有序。对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全部纳入村集体“三资平台”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标准化、清单化管护机制。动态摸排闲置低效资产底数,谨慎开展资产处置,及时规范进行收益分配。稳步推进户用光伏、雨露计划等到户收益“一卡通”发放工作。

22.加强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加强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光伏帮扶电站低效电站占比、故障率逐渐降低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电站在线率、运维覆盖率。对存在运维管理不到位、故障排除不及时、收益分配填报不及时的问题县区将开展通报提醒。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认真执行村级电站收益分配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综合性支出占比,确保光伏收益分配规范合理、资金使用安全。

23.继续大力实施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小额信贷投放力度,2023年全市小额信贷贷款总量要保持稳定。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通过培训、进村入户、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确保政策不留白、工作不断档,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贷款对象“应贷尽贷”,持续为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要积极有效防范、化解贷款逾期风险,全市逾期贷款率要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五)聚焦 “美乡村”行动,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24.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和任务清单管理,加快推进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配合市委农办建立健全监测调度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183”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5.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方式。广泛挖掘、梳理、总结各地信用超市、振兴超市、生态美超市以及乡村小微权力清单、数字化治理平台等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点上示范引领和面上推广运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聚焦“强基础”行动,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26.注重数字运用提质增效。推动各层级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和分析运用,加强与医保、民政等行业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分类分级将预警信息反馈县区核实。严格落实防返贫监测一码申报、巩固脱贫成果帮扶码等业务场景的应用。开展数据清洗,确保信息系统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快推动淮南政务通平台使用,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效率。

27.持续推动“四访联动”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及省委“一改两为”要求,将督导暗访、办理信访、带案下访、督办回访“四访联动”机制融入工作全链条,打好发现根治突出问题、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推动“三个落实”的组合拳,持续提升工作成色。

28.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聚焦2022年国家考核评估和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9.规范基层基础。全面规范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础业务资料,分层分类留存,确保村户档案简洁实用,不重复、不累赘,能客观反映监测帮扶过程。

30.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宣传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落实和典型经验,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舆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处置。

三、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年”,全面转变工作作风

31.加强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监督若干举措,切实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加强局机关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同志心有所畏、言有所止、行有所戒,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

32.加强督导调度。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为抓手,深化市直部门与县区责任捆绑机制,不断完善督导调度机制,推进“暗访经常化、督导常态化、排名制度化、调度升级化”。督导调度准确把握住时间节点,紧跟工作步伐,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确保县乡村、各部门合拍同步推进。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3.加强综合评价。优化完善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印发《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评价方案》,继续对县区(园区)、乡镇(涉农街道)、市直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单位开展工作评价。评价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日常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为主,对县区(园区)实行季度评价、省级考核、加减分相结合,对乡镇(涉农街道)实行月排名、季督导、季评分和年评价。对县区(园区)每季度排名位于末位的进行预警,半年位于末位的县区作表态发言;乡镇每季度排名位于末位的作表态发言。县区(园区)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对排名靠后的乡镇(涉农街道)开展约谈,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34.加强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用好省内红色资源,抓好“四史”宣传教育,引导党员传承红色基因。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机关党建具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压实压紧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各项制度,切实规范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时刻在纪律规矩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慎独慎微,自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35.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拓展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深入基层,分区域、分类别、分专题开展调研,把情况摸清、把措施找准,针对性研究解决问题。强力提升局机关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暗访督导纪律要求,务必坚持“四不两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不违反工作纪律、不加重基层负担。

36.加强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持续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着力纠治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