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6-04-02 16:12:38

为深入落实《西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人发〔2025〕34号)要求,规范和加强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的若干意见》及《西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要求,在充分研究并借鉴国家、我省及有关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制定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有力促进我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

二、出台目的

《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着力催生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培养、集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通过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性、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聚焦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学技术源头支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五章,共计18条。

第一章 总则。本章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界定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市级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任务是聚焦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并对基金项目的经费来源作出了规定。

第二章 组织与申请、评审。本章明确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流程、项目类型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研究经历、职称与学位、项目查重、年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并明确了各自的支持方向与预期成果形式。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本章明确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实施环节的具体要求。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须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经费采取前资助方式拨付。同时,《办法》提出将探索建立对重大意义项目的滚动支持机制。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本章明确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监督与保障相关事项。其中,特别强调了项目成果的专利声明要求。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抄袭剽窃、违背科技伦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本章明确了《办法》中未尽事宜的处理原则、解释权归属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