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字解读】《蚌埠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2026-04-27 16:46:38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加强投资过程监管,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防范投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规划〔2017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国资委研究出台了《蚌埠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蚌国资委〔20235号,以下简称投资办法)。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

《投资办法》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市属企业投资经营行为。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市国资委在参照省有关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合肥、芜湖等市相关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起草《蚌埠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初稿)》。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国资委组织相关科室反复讨论修改,并与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进行沟通。20221130日,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集体研究形成《投资办法》(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

2022829日,书面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属企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送审稿做了进一步完善。

(三)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通过

20221118日,《投资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21125日,《投资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正式印发

20221230日,《投资办法》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19日,市国资委正式印发《蚌埠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蚌国资委〔20235号)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投资行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化投资运营管理能力和效益。

五、主要内容

投资办法》共分8章,35条。以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为主线,强调投资闭环思维,详细说明了市属企业和国资监管部门在投资全过程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主要阐述市国资委围绕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结合职能转变,以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市属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二)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市属企业应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市属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市属企业应当认真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市国资委以投资方向、风险防控、程序合规为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出资人审核或备案程序。

(三)投资事前管理。1.对企业投资事项按照投资金额及类别进行权限划分,由市属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政府、市国资委审批或备案。2.市属企业申报投资项目时,应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严禁为规避监管将投资拆分为多次进行。

(四)投资事中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投资办法》规定的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投资事后管理。1.市属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企业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市国资委。2.市属企业应当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

(六)投资风险管理。设立禁止或限制投资行为,要求市属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将境外投资风险管理作为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七)责任追究。市属企业及市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情形。

(八)附则。本办法的解释单位及施行时间。

六、创新举措

与省办法相比,主要变化有:一是新增限额审批管理规定。二是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等有关规定,明确市属企业要依法履行参股股东权利,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国有股东对特定事项的否决权;注重参股企业投资回报,对满5年未分红、长期亏损的参股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属于低效无效的要采取退出措施,属于战略性持有的要强化跟踪管理;加强参股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加强风险防范。三是制定市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按风险程度明确5项禁止类、6项限制类和6项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其中:禁止类项目一律不得投资,限制类和特别监管类项目应在实施前征询外部专家意见,特别监管类项目还需进行风险评估。

七、保障举措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执行,督促我市国有企业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管理成效;二是督促市属企业严格执行《投资办法》的各项规定,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材料及文字报告,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解读机关:蚌埠国资委

    解  人:改革发展科 张立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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