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蚌埠市加快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蚌财金〔2022〕20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38号)、《蚌埠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阐述了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明确了到2022年底前我市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占比目标。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我市加快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充分发挥各项支农政策综合效应。
第三部分是具体举措,共11条。主要明确了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积极开发商业性农业保险、多渠道扩展保费资金来源、优化特色农业保险分担比例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共5条。为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提出的五条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各县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在组织领导、沟通协作、业务监管、宣传推广、激励约束方面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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