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扎实推进“两稳一保”工作,省委、省政府围绕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大学生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8月1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围绕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育更多优质市场主体,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3个方面,分别是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对“育苗”行动的整体目标进行了明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教育、人社等部门职能作用,围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创新目标,通过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准入服务、推行跟踪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举措,鼓励、引导、服务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下同)自主创业,育新苗、育好苗,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二)主要措施主要有4个方面14条举措:一是优化创业准入服务,采取“驻场”服务、“多点”服务、“专窗”服务的方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准入服务。二是推行精准跟踪服务,通过精准识别、点对点政策宣传、专题培训等方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三是落实落细创业扶持政策,梳理明确已经出台的支持大学生创业的5条“干货”和“硬举措”,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四是营造一流发展环境,通过简化扶持政策申报审批手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等措施,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
(三)相关要求:就深入推进“育苗”行动,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强化调研指导四个方面要求。
三、下步考虑
文件出台后,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联合相关高等学校开展系统宣传、推介活动,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推动“育苗”行动走深走实,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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