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完善在项目评审指定专家参与环节方面规范管理,确保全市科技评审(咨询)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开展,切实提高科技创新活动质效,根据《安徽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厅〔2019〕3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滁州市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对《滁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完善。
二、编制过程
3月10日,体系科向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征求意见,均无意见,3月20日,共向8个县(市、区)科技局和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发出征求意见函,收到反馈意见1条,分析研究后,予以采纳,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参照省内外相关地市关于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后,经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4月15日,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目标
专家库是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重要组成部分,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三类专家构成,参与我市科技项目或其他科技活动所需的评审、评估、验收、绩效评价及咨询等科技管理过程。持续规范专家库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项目和人才计划评审、评估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评审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关键作用。
四、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滁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共六章19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和组织实施原则。(第一到第四条)
第二章专家出入库,主要规定了专家入库的条件和类别、入库方式、专家入库流程以及专家库动态调整等内容。(第五到第九条)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主要规定了专家库的适用范围、抽取原则、抽取流程等内容。(第十到第十二条)
第四章专家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十三到第十五条)
第五章罚则,明确了对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的情形。(第十六到第十七条)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本管理办法施行时间、有效期等。(第十八到第十九条)
五、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分类、入库条件、抽取和使用,明确了回避原则、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是更加注重入库专家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熟悉科技创新政策,致力于为滁州科技发展提供服务。
三是扩大入库专家范围,重点征集滁州市重点产业链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副总)工程师、科技企业研发人员、高端人才。扩充一批懂科技管理、政策研究、企业管理、创新创业的综合管理专家,提升产业技术和管理专家数量和质量,优化科技评审专家库资源结构。
六、政策
咨询科室:创新体系建设科
咨询电话:0550-38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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