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政策解读 / 2026-05-13 10:54:55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这一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将建造“好房子”作为重要工作方向,全面提升建筑品质与耐久性,推动建筑产品向绿色、健康、智能方向发展。湖北省积极响应国家发展号召,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建筑业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及要求,并于12月5日召开全省智能建造培训会,会上要求各地细化落实措施、健全推进机制。11月8日,市委、市政府调研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推广装配式建筑对我市建筑垃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重要意义,以及高标准装配式建筑带来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提出“降本增效、积极推进、逐步提高”发展要求。面对上级部署和行业趋势,同时也为有效应对当前发展瓶颈,强化政策传导与落地,将国家和省级战略转化为符合地方实际的具体行动方案,切实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质增效,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

3.《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鄂建文〔2025〕5号)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

5.《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24〕3号)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7.《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8.《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9.《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1号)

10.《关于在荆门市中心城区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的通知》(荆建〔2022〕1号)

11.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起草过程

市自然资源局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文件起草工作,市建筑产业办具体承办。接到任务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在认真学习国家、省以及其他市州相关文件、政策后,结合上级政府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2025年11月19日-11月24日向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建筑企业座谈会,结合书面意见征求结果以及座谈交流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26年3月5日-4月3日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及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最终稿,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结合湖北省发展要求和荆门市实际情况,装配式建筑到2030年达到60%以上,智能塔吊等智能装备在政府投资大中型项目应用中占比达到50%以上。积极推动BIM等数字化技术、智能施工设备深度赋能,着力突破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化应用等关键环节,引导发展一批全产业链企业。

(二)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建设要求、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标准化设计、智能建造发展、政策扶持、示范引领和人才培养七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自2026年1月1日起,在荆门市中心城区五组团及各县市城区范围内,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地上面积3千平方米-3万平方米新建房建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3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需达到A级标准;政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社会投资项目则以8万平方米为分界,以上项目执行不低于50%的装配率,5000平方米-8万平方米项目则可在六类预制构件中灵活选择三类应用。同时将推广应用范围扩展至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及农村建设等领域。

二是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闭合管理。将装配式建筑管控重点前置于策划与规划设计阶段,从源头确保装配式建筑要求落实。依据省政府办公厅〔2025〕42号文件要求,在土地出让阶段,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推进标准化设计。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规模、结构技术体系等内容,并计入投资估算,各阶段设计深度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三是提升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项目水平。围绕标准化设计,以办公用房、宿舍、学校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全面推广标准构件规模化应用,强化模数协调与协同设计,推动住宅建筑构件系列化、通用化,提升设计效能与产业能级。深化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在装配式建筑、重点工程中推行“一模到底”和竣工BIM模型交付,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须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提升管理效率。积极推广智能施工,鼓励采用建筑机器人、智能装备与智能生产体系,提升施工精度、效率与安全性,加快形成建造领域新质生产力。

四是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在用地、财政、住房、金融、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激励,包括土地价款分期缴纳、增加成本计入投资、提前预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信贷融资支持及评标加分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每年确立市级示范项目并进行全过程闭环管理与成本效益评估,推动各县(市、区)落地试点项目,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发展,每年落实不少于一个试点示范项目。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构建校企协同培养体系,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建设产业工人培育基地,推动农民工转型,加强技能认定与岗位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保障措施

包括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严格控制免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加强宣传引导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