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昊就《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吴昊: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最贴近市场,能精准把握科技创新的真实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只有通过企业,才能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中如何发挥作用?
吴昊:企业作为“出题人”“阅卷人”,需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全流程: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市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出题力度,最高按照项目揭榜金额的 5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 100万元。
三、如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吴昊:通过政策激励、机制保障多维度支持。
普惠性政策落实: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应享尽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研发投入刚性增长: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3%(含)以上、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研发费用 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增量分档给予最高 50万元补助。
四、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吴昊:通过机制保障、平台搭建、场景驱动推动转化。
强化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非关联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按照年度实际支付额的最高30%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企业牵头获批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补。企业牵头组建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每毕业1家孵化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解读机关: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204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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