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0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迎来了诸多机遇,3月份新《证券法》正式实施,5月份中央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10月份国务院下发《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加快企业上市已成为各级各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出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截至1月末,我省境内共有128家上市公司,其中合肥58家,芜湖16家,我市8家(不含境外2家),我市上市数量已远远落后于合肥、芜湖两地,与滁州、宣城并列全省第三。目前我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滁州辅导备案企业5家,宣城辅导备案企业3家,企业申请上市意愿不强,缺乏优质后备企业。2017年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在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经不适应当前上市挂牌的新政策、新形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金融适度超前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资本市场改革重大政策机遇,参照合肥、芜湖、滁州等市,拟出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激励、扶持和服务力度,全力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通过2—3年培育和储备一定数量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力争在“十四五”期间上市公司总数超过20家;各县区要自我加压,实现“破零倍增”。
第二部分是优化培育环境:通过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企业家培育工程、引导专业中介机构落户等措施提升上市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是强化企业培育:通过完善上市后备资源库、建立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增加市场主体数量、加快培育高成长型企业、规范引导中介机构辅导等方式培育壮大民营经济主体力量。
第四部分是加大政策支持:对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中减免或补交期限、改制涉及相关行政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对企业境内外上市、重组上市、三板挂牌、四板挂牌、上市企业再融资等奖励标准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是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职能定位。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帮助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提出了要求。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六部分是其他事项:对奖励市县承担标准、企业退回奖励情况、不予重复奖励情况、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政策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办公室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 0555-835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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