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 2026-06-05 16:03:27

下面,围绕近日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向大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赋予新时代国家高新区 “争做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的新使命和新定位。《若干意见》围绕国家高新区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国家高新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加强对省内国家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徽省科技厅采取召开全省高新区座谈会、书面征集、外出调研等方式,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省直单位、各高新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并进行修改完善后,经第131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审定,以省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稳步有序推进省级高新区扩容升级,国家高新区数量和质量都实现新的提升,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到2035年,全省高新区质量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正文共分7个部分、20条:

(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创新管理体制,二是推进运营创新,三是促进整合优化。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引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二是吸引培育一流创新人才,三是推进重大科研攻关。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四)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五)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提出2个方面举措,一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二是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六)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加强金融服务,二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三是建设绿色生态园区。

(七)加强分类指导和组织管理。提出3个方面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财政资金支持,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

三、主要特点

(一)拓展范围。国务院《若干意见》主要聚焦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我省《实施意见》主要对象则从国家高新区拓展到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全面推动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启动评价。《实施意见》明确要制定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建立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形成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全省高新区争先进位。

(三)完善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要修订完善《安徽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级高新区设立、扩区、调区、更名、评价、动态调整等工作,力争在产业基础较好、创新创业氛围活跃的园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

(四)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明确所在地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兼任高新区管理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择优选派省直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高素质干部人才到高新区参与共建。还明确要修订完善支持全省高新区发展政策,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推动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