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凝聚各方合力,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四、活动内容
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基地)“二合一”建设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创新开展“服务月”系列活动。
(一)走访摸排,了解企业需求。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座谈、“一对一”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围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问题、需求等,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聚焦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培育建设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保障,加快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
(二)大力宣传,普及政策法规。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法规政策知晓度和普及面。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音视频、图文、网络直播、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培育建设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组织开展专题交流活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净化行业竞争生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智库支撑作用,组织开展专题论坛活动,传递专家声音。
(三)有效指导,提升保护能力。面向广大企业,通过上门指导帮扶、召开行政指导会、组织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强商业秘密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安徽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安徽省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基地)“二合一”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合规体系,加强涉密人员、涉密信息、涉密区域、涉密活动管理。指导企业强化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和专业化手段,提升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四)加强执法,维护企业权益。全面收集企业维权诉求,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诉求台账,筛查发掘重点案件线索。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打击力度,推动查办大案要案,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
五、活动安排
(一)省局将在合肥市举办“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全省企业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大讲堂活动,大讲堂采取线上直播方式,共4期,分别安排在6月1日、8日、15日、29日;指导开展“全流程存证+司法验证”模式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运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数字赋能、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执法司法协作等系列专题论坛沙龙活动,探讨解决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难点痛点;市局将同步发布企业参加讲堂培训的上线方式。各县区(园区)局按照市局拟定的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见附件1)。
(二)各县、区(园区)局积极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特点,以申报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为抓手,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站培育建设计划,在服务月活动中主动发掘指导站、联系点培育对象,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服务、走访调研、帮扶指导等系列活动。在“服务月”活动中,各县、区(园区)局要培育建设新的指导站或联系点不少于1个。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发展大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服务月”活动作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动、规范竞争秩序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有效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博望区局以及准备申报省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县、区(园区)局要将“服务月”活动与试点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商业秘密保护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县、区(园区)局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企业切身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要注重凝聚合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打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生态圈”,着力扩大“服务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活动实效。“服务月”期间,各县、区(园区)局要创新工作思路,以易于传播、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布活动进展情况,提升公众认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省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展示各地“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并择优向省局以及市级媒体推送相关活动信息。
各县、区(园区)局开展“服务月”活动的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同时报送。“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园区)局及时做好总结和数据统计,并于2023年6月28日(周三)11时前,将“服务月”活动总结报告和“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邮箱报送至市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联 系 人:姚玉林0555-2347496
电子邮箱:masgpjz@163.com
附件:1.“服务月”活动安排
2.首届“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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