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23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6-06-09 11:41:46

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304号)要求,市局决定自2023年5月起,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全市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现将《马鞍山市2023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马鞍山市2023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安徽省专利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等规范,强力推进专利领域全链条保护,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成果,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加强专利纠纷处理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增强我市专利行政保护质效。

二、工作任务

(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项行动

1.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主动公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抓好资格审查、程序时限、举证质证、口头审理、法律适用、文书撰写等关键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回避权、知情权、陈述权、质证权、救济权等权利。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利纠纷处理工作的通知》(马市监综〔2023〕90号)要求,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管理,明确专人审核,确保准确无误。(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2.畅通受理渠道。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告知制度,畅通受理渠道,做到符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条件的应立尽立。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行政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力争实现县(区)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理量清零。加强案情分析,积极适用指导案例,提升案件办结率;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案平均办理周期,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作用,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提供技术支撑,全市所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均要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的管理培训,明确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的职责和程序,提升专利纠纷处理技术支撑质效。(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4.做好试点工作验收。按照省局部署要求,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验收。认真总结梳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实效及存在问题,提炼典型案例,不断深化试点成果应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

5.提升行政裁决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旁听、行政裁决模拟口审、典型案例宣讲、案卷日常评查等活动,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行政裁决能力。遴选人员参加省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模拟口审技能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6.加大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二)专利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

1.加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各县(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能力。推进各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加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工作的协同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2.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协调对接,在仲裁机构中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人才队伍建设。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知识产权公证工作。推动公证机构设立知识产权公证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接受委托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对市场(含电子商务)中侵犯专利权的商品进行购买或其他形式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4.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企业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年内新增2家企业工作站。加强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县区(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开展维权援助服务,办理指导维权援助案件分中心不少于5件、各工作站不少于2件。加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5.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马鞍山工作站建设,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咨询指导服务。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风险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6.加强展会及电商领域专利纠纷处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驻场维权服务,做好展前知识产权保护审查、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展后知识产权案件处置,为展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组织开展年度电商侵权纠纷案件处置工作。组织出具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鉴定意见,断开侵权产品链接,有效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三)打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查处重点领域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以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关系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和假冒多发的服饰箱包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商品,以近年来假冒案件多发、舆情关注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为重点场所,加大巡查检查频次,深挖违法线索,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2.推进展会和专业市场等关键环节的执法。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检查,组织专业市场专项巡查,加强执法维权服务,及时处置违法线索,做到假冒专利违法事实早发现、早处理。(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专利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商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和督促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清理整治网上专利假冒违法违规信息。(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管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四)专利案件质效提升专项行动

1.完善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健全完善市对县(区)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以函件、批复、案件研讨、联合办案等形式开展指导,做好数据信息汇总统计,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2.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安徽省专利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设模拟课堂,开展案例研讨交流,推动办案实践能力提高。(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3.组织开展专利案卷评查活动。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卷日常抽查和集中评查制度,从当事人主体、行政程序规范、证据证言认定、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卷宗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专利案卷进行全面评价,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专利案卷质量。(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4.规范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接收和移送工作。加强案件接收管理,接收外部门外地区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局汇报,回复转交函并保留移交材料复印件,符合立案条件应及时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处理结果如期反馈给移交部门。加强案件移送管理,移送外部门外地区的案件,要建立移送案件清单,完善移交材料,并向市局汇报。(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五)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行动

1.建立规范专利申请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213号)要求,健全源头管理机制,对专利申请有关资助奖励政策等进行清理;建立正向引导机制,做好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工作;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深挖问题根源,加大处置力度,加强综合整治;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处置相关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将提交非正常专利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2.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主动撤回工作。组织企业、代理机构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自查工作,及时主动撤回。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代理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对实施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2023年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计划》,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各县区(园区)局于5月31日前上报专项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5日-8月15日)。市局通过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举办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典型案例发布、案例宣讲和集中研讨活动,开展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等,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见效。各县区(园区)局加强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执法办案,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对本地区专利保护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活动情况、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和案件数量等。各县区(园区)局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总结,请于9月1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一改两为”工作要求,深入走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了解掌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诉求,帮助解决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困难,提升工作实效,着力创优营商环境。

3.加大查处力度。要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深挖案源线索,严查违法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提升专项行动的效果。

4.提升能力素质。各县区(园区)局要强化行政裁决实践,提升专利行政保护能力,实现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量清零。严格按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5.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加大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专项行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