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情况

政策解读 / 2026-06-09 11:43:1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国知战联办〔2020〕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与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我市实际,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文稿起草。在认真阅研原《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马科〔2020〕24号)、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草拟《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21年5月6日至6月4日,市局知识产权科以网上征集、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向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三是局长办公会审议。于6月7日提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并且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共有十二条内容。主要明确了制定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目的、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认定标准、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标准,以及认定后管理和监督的做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