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解读:《武汉市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 2026-06-09 15:56:46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产业创新活力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要求,在省委、省政府指导下,省发改委会同武汉市起草形成《武汉市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按程序报送国家发改委。起草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下大力气抓好实施,多次听取武汉市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武汉市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和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02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函复省人民政府,确定湖北武汉等地方首批开展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要求按程序印发实施《行动方案》。

二、主要考虑

《行动方案》聚焦发挥武汉市科教人才富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等优势,因地制宜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推动更多科创企业鱼跃成龙。一是坚持“以软为主,先软后硬”,聚焦优化创新生态和创新环境,围绕职务科技成果分阶段转化、高校师生创业等方面,谋划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二是坚持“投早投小,科创策源”,构建“创投+产投”基金体系,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质量创新创业。三是坚持“区域集中,创新集聚”,以城市更新为抓手,集约高效打造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四是坚持“协同创新,自由创新”,结合不同创新组织形式,差异化配置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五是坚持“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以用为导向,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体系。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7部分。

第1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行动思路和目标,提出到2028年,在汉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超过10000项;新增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100万人,培育独角兽企业10家以上,形成一批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政府服务产业创新的效率大幅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案例。

第2到7部分为主要任务,包含19项工作任务。一是打造创新人才新高地。围绕“科学家+企业家”“新工科+新文科”引育人才,推动人才战略从“学历导向”转向“能力本位”。二是培育先进技术新供给。围绕颠覆性技术策源、创新平台体系化攻关、多元渠道成果转化,推动先进技术供给从“分散发力”转向“整体提能”,打造协同驱动的供给体系。三是激发创新主体新动力。围绕场景应用开发、企业梯度培育和创新园区集聚,推动主体培育从“资源倾斜”转向“生态赋能”,破解融资与场景瓶颈。四是构建金融服务新体系。围绕“科技保险”、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保投联动”等方式,大胆探索推动金融支持从短期逐利向长期陪跑转型。五是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围绕模型换数据、数据换模型、数据换数据等方式,加速“数”“智”跨界融合创新,破解数据流通与价值释放瓶颈。六是优化政府服务新模式。围绕人工智能与政务服务融合、构建包容监管模式,推动政府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加快以精准赋能取代包办干预。

最后为保障机制,提出要建立省、市协同的湖北省“激发武汉创新活力”专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武汉市要加强要素保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编辑:葛韵甜

责编:郭妍捷

审核:朱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