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湖北省“文化旅游+”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鄂政办发〔2026〕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文化、旅游与其他相关产业、领域融合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文旅+百业”“百业+文旅”释放乘数效应,有力带动商贸、农业等行业焕发融合发展新活力,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作出部署,强调要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业,丰富文旅体商等融合业态,为文旅产业创新发展指明方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湖北山水资源丰富、历史人文厚重的比较优势,坚持“文化旅游+千行百业”“千行百业+文化旅游”的融合理念,更好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需求,特别是对情绪价值、知识价值和健康快乐的多重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部署要求,省文旅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全省产业资源、发展现状与融合潜力,牵头起草本方案。文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设置十二大融合发展方向与配套保障措施,总计22条具体举措。方案聚焦文化旅游+农业、工业、商业、交通、城镇、体育、水利、教育、科技、健康、林业、地质十二大重点领域,坚持盘活存量资源、培育新兴业态,以资源集约利用为核心,推动闲置资源转型、文旅业态落地。同时从业态、产品、运营模式三方面发力创新,推动传统观光旅游向沉浸式、复合型体验旅游转型,补齐产品供给短板、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构建资源盘活、场景再造、消费升级、产业增效的良性发展体系。保障层面,方案从人才引育、平台搭建、金融支持、数据赋能四个维度强化要素保障,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三、主要特点
(一)立足大势,服务大局。《行动方案》将“文化旅游+”作为服务全省大局的战略性抓手,不局限于就文旅抓文旅,而是以文旅融通一产、激活二产、赋能三产,推动文旅主动融入、各业主动嫁接,通过双向融合培育新经济、壮大新增量、塑造新长板,以文旅融合之力服务全省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短板,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破题,通过跨产业、跨领域深度融合,拉长产业链、丰富新业态、再造新场景,不断提升满足新时代群众体验价值、情绪价值、知识价值的创新产品供给,全面补齐产业能级短板,推动湖北文旅从“资源大省、流量大省”向“产业强省、消费强省”跨越。
(三)深化改革,系统重构。《行动方案》强化行业协同共建,将文旅元素有机嵌入项目建设、产品开发、空间营造等过程,形成多域联动、互促共进的融合发展格局。践行“一切皆可盘活”理念,力争统筹盘活闲置空间、低效资产、生态乡土、工业科教等各类存量资源,推动闲置资源转化为文旅有效供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商业逻辑,构建可运营、可消费、可盈利、可持续的产业闭环。
编辑:郭妍捷
责编:胡芳华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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