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布2021年度芜湖市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政策解读 / 2026-06-18 16:38:35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经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培育办法的通知》(芜经信企服〔2021〕70号)和《关于开展2021 年度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安徽共生众服供应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2021年芜湖市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1.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市级示范平台纳入芜湖市“1+9+N”企业服务体系,入驻经信系统企业服务线上平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开展服务资源双招双引工作,支持打造企业服务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主动对接县(市)区级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公益性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市级示范平台接受市经信局、市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报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表。

附件:2021年度芜湖市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xls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