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解读
《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6年4月,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达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文件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实施科技创新追赶行动,充分激发我市科技领域创新创造活力,着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市政府印发出台了《达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共4方面,8条支持政策。
(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支持,对新备案的部级、厅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星创天地,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围绕达州技术创新需求建设的中试熟化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推进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包干制”等制度,并对牵头完成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给予配套支持。积极争取国省科技奖励。对获得国、省奖励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单位)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三)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集聚高端紧缺人才。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补助。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和团队的给予奖励。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达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引才育才用才。通过开设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平台建设等举措,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适时开展达州人才“市长奖”评选,对杰出人才予以奖励。
(四)打造高品质创新生态。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创新主体购买科技服务给予补助,鼓励商业银行新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新备案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和成功创建省级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补助,并对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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