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夯实我市科技⼒量,提升原始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我市对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于2026年3月发布了新修订的《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国家、省层面科技创新政策的不断更新,以及荆州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优化创新生态的现实需求,原有办法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科技项目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据科技部、省科技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荆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于2026年3月发布了新修订的《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服务,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制度遵循,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意义
《办法》的实施,是荆州市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各方职责,提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优化创新生态,通过简化流程、强化服务、健全容错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减轻科研负担;三是强化资源配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荆州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共分为9章39条,主要包含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组织方式、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为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明确导向。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7条,主要明确市科技局、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类参与主体及相应的职责,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第三章“项目组织方式”共3条,主要明确了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和资金资助方式,区分不同项目的管理模式,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第四章“申报受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项目申报方式、申报要求等内容,细化了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规范申报行为。
第五章“评审立项”共3条,主要明确了项目评审使用情形、项目公示、立项等流程以及项目任务书签订等事项。其中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任务书的情形做出了可撤销项目处理规定。
第六章“实施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变更调整、实施周期、科研助理制度等内容,强化项目过程管理。
第七章“验收管理”共10条,主要明确了项目验收方式、验收材料、项目延期、整改复审、项目终止等情形,以及验收不通过等情形的处理措施,完善验收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尽职免责导向。
第八章“监督”共3条,主要明确了项目档案管理、科研信用管理以及项目实施中违规行为处理等要求,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
第九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施行时间,以及政策衔接、修订等相关要求,确保政策落地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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