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税区2022年特岗审核工作安排

申报通知 / 2022-03-02 14:53:59

保税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保税区实际,2022年度保税区特岗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今年审核工作拟于4月份开始启动。望各有关单位抓紧摸清本单位底数,填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人员花名册》、《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情况汇总表》、属流动人员的还需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月报表》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区社保大厅7号窗口登记备案。区人社局汇总制册后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鉴于保税区实际情况,拟分两个阶段审核:第阶段,4至6月,集中审核属流动人员性质的特岗人员,第二阶段,7至11月集中审核原直审企业的特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截至2023年3月31日,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曾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下列人员: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单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企业对其工作经历核实公示后填写《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月报表》(流动人员必备)、身份证复印件到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经审核、市局复核、公示后情况属实符合要求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审核意见办理退休手续。凡公示期间出现举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已确认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在审核过程中,原从事特殊工种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为各级审核部门提供该流动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相关原始资料和凭证。

四、提交材料

1、特岗企业99年《天津市城镇企业特殊工种范围登记表》和原市劳动局保险处
企业特殊工种确认件; 2、企业历史演变批文、特岗工种演变、车间工种分布对照表;3、职工人事档案、工资档案及其他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相关原始资料和凭证(以人事档案记载材料为主) ; 4、填写《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情况表》; 5、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原单位公示报告、公示照片; 7、个人账户记载单。

以上涉及到的表格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多页表格需正反面连续打印。

五、注意事项

1、到区人社局审核时,企业人力资源部需带公章、经办人员章、人事档案、相关表格、佐证材料;

2、超龄和未按时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应向区人社局做出书面说明后报送;

3、特岗申报人员属流动人员的,均需先填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月报表》(见附件)和原单位公示,务必按规定时间申报。

因今年启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审核系统,所有申报职工需符合个人信息在此系统中可查询的基本条件。所需提交材料变化较大,区级审核,市级抽查复核程序不变。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职工及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抓紧申报,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各类表格

联系电话:84906143、84906142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