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2025年随州市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情况的公示
公告公示 / 2026-03-03 15:42:30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税〔2015〕72号)、《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334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于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现将2025年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情况予以公示。